要不要離婚這件事,圖擾很多女性。我認為,婚姻出現問題後決定要不要離婚,有3個判斷標準。
1.你想不想離?
你們的感情有沒有基礎?我在諮商室發現,相愛十年離婚和在一起十個月就離婚帶給人的痛苦程度不一樣。
如果你們相愛的時間很長,兩個人有感情基礎,你雖然嘴上說著離婚,但其實心裡根本放不下他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就需要明確自己內心的想法,去採取一些行為來修復感情,而不是把他越推越遠。
所以,先明確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,想清楚對另一半還愛不愛,再做接下來的選擇就會比較理性。
2.你能不能離?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每個人的處境不一樣,有的人會擔心經濟問題,因為這個原因離不開對方;有的人擔心離婚對孩子的傷害,所以不能離婚⋯當我們做離婚這個決定時,有各種各樣樣的條件限制。
所以,要離婚,得看清楚你的真實處境是什麼,看清楚自己到底能不能離婚。如果你要離,你得解決了現實中的後顧之憂,才能離。
3.你該不該離?
有一部分人,在毫無希望的婚姻裡待著,不走出來,讓自己非常痛苦。
例如伴侶對你家暴;伴侶控制欲非常強,總是貶低你,把你說的一無是處,等等。這樣的婚姻就該離婚,因為婚姻繼續發展下去,只會為你帶來傷害。
那麼,怎麼判斷該不該離呢?要看你們的核心問題是什麼,為什麼會導致這個問題,這個問題是否很難解決。
通常來說,伴侶有嚴重的不良嗜好、拖欠很多錢財且不上進、家暴、嚴重的控制慾和極端的大男子主義,是一定要離婚的。
而其它的許多問題,通常都有解決方案。例如兩個人總吵架、冷戰、感受不到愛、互相詆毀、婆媳矛盾、日常衝突、出軌等等,都有解決的機會。
如果你也遇到了婚姻危機,可以用以上三個標準來判斷一下,不要盲目做決定。
三個答案中有一個是“不”,那麼你就需要謹慎考慮,看看這段感情還有沒有修復的可能。